常亮律师

常亮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证券投资,刑事案件,综合

无直接证据的民间借贷案

来源:常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5-12-01
人浏览

(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

【案情简介】

被告于2011年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现金给付、银行转账、无卡打款等方式自2011年5月至2012年10月期间,先后借给被告人民币数十万元。被告借款后一直未能偿还。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讨,但被告百般抵赖并躲避原告。

原告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律师,希望律师代理该案起诉被告。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在数次借款的过程当中,均没有任何证人在场,原告也没有要求被告写下借条、借据,原被告双方也无签订任何借贷合同。由于时隔将近两年,原告部分的银行打款记录及通话记录也已经灭失。被告的户籍地在广州市外,且该户籍地经查证后并不存在。为了逃避原告,被告的现居地也无法得知。综上,该案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存在诸多棘手的问题。

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抛开诉讼时效不说,如何在这样差强人意的证据情况下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而原告所在地法院能够受理。通过律师多次走访调查,收集证据,包括诉讼时效方面的证据,借贷关系可能存在的间接证据,以及原告所在地即为合同履行地的证据,并多次和原告所在地法院沟通协调。最终,原告所在地法院受理该案。

其次要解决的问题:如何防止被告在诉讼当中隐匿、转移财产。律师对被告进行多番调查,并将相关线索提供给法院,法院依法采取果断措施成功对被告进行了诉讼保全。

最后要解决的问题:我方的证据十分薄弱,如何胜诉,并让法院支持我方的全部诉请。由于无借条无借据无合同无证人,打款凭证通话记录均灭失的情况下,如此借贷,有违常理,口讲无凭,法院很有可能驳回我方的诉讼请求。为此,在当事人的协助下,配合诉讼保全,对被告进行了钓鱼取证,并提供重要线索给法院,由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进行了查证。起诉后取得的间接证据间能互相吻合,相互印证,加强了我方的证据效力。

【分析】

该案的审判长,和律师讨论案情的时候提出了其担忧和疑虑“这案子你方证据问题不少,但考虑到你的代理意见确有道理,如果合议庭讨论后不能得出一致结果,我们将上报审判委员会讨论才能做决定”审判长言下之意还是认同陈律师的观点,只是在我国现行司法环境下,审判长需要得到其他法官及领导的支持,才能做出判决。

最终,在开庭后两个月,法院通知领取判决。该案的判决几乎完全支持了我方的诉请。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十分意外,称律师解决了困扰其已久的噩梦,对律师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和深深的感激。对于这样的一个让人满意判决结果,律师也深感欣慰。

以上内容由常亮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常亮律师咨询。
常亮律师
常亮律师
帮助过 1076 万人好评:1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常亮
  • 执业律所:广东万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3*********39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 地  址: